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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盘县政办发〔2018〕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浏览次数: 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山县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山县2018年春节运输工作方案

 

 

 

 

2018年春节运输(以下简称“春运”)自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40天。为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春运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坚持以“服务民生、和谐春运”为主题,以“保安全、保畅通、保春运”为总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春节运输生产安全,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工作目标

围绕实现“安全、顺畅、温馨、提升”的目标,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安全第一,加大安全工作力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二是坚持主动作为,强化沟通协调,科学组织运力,做好应急运输准备,保障道路运输顺畅;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意识,推行和谐执法,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四是坚持夯实基础,适应群众出行要求提高的新常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实施,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为全年的交通运输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2018年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系统开年的第一件大事,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县直有关部门、运管机构和运输企业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分析旅客出行规律,把握旅客出行需求的新特点,创新春运组织方式,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三早”(早动员、早部署、早准备)和“四确保”(保运力、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切实将2018年春运工作安排好、组织好,让交通运输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2.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2018年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春运领导小组(见附件),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分析春运形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20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领导机构组成人员、日常工作部门,联系人员及值班电话报送至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春运日常工作的部门(春运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3.认真研判形势。今年春运客货运输任务依然较为艰巨。首先是高峰客流阶段运输压力仍然较大,预测客运量节前将出现在2月13-15日,节后出现在2月21日。2018年春节较晚,节前客流相对平缓,节后客流叠加、高峰压力加大。自驾出行持续增多,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的任务加重。煤炭、粮食等大宗物资运输需求旺盛,客货统筹难度较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出行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舒适性有了更高期待。同时,今年冬季以来,雨雾雪以及极寒天气较往年少,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极端天气的发生仍有一定可能性,如与春运高峰相叠加,雨、雾、雪、冰、寒等恶劣天气将给春运带来明显影响,不确定因素较多。

(二)做好运力组织保障

总体来看,我县春运客流增速放缓,但阶段性客流高峰依然存在,将明显产生四个客流高峰:预计第一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1月13日至25日,以学生放假流为主;第二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日至14日,以返乡探亲流为主;第三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17日至2月20日,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为主;第四个客流高峰将出现在2月21日至3月12日,以中短途探亲流、回城客流和学生返校流为主。为做好旅客运输保障,全县准备营运客车191辆,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出行。

1.千方百计增加运力。运输部门和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期间旅客流量、流向和流时,合理制定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安排好运力资源;要千方百计挖潜扩能,适时增设、调配线路,增开客运班次,使广大旅客既“走得了”、又“走得好、走得满意”;要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通,及时掌握学生和务工等重点群体集中出行信息,提前部署安排,有针对性地引导组织、实现错峰出行,缓解春运高峰压力;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组织,增加农村客运班车,方便乡村群众出行。同时,要做好候车组织,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此外,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车辆正点率。 

2.保障重点物资运输。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努力兼顾好电煤、成品油、节日物资以及春耕备耕等重点物资运输,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三)做好春运安全工作

1.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首位,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隐患分类管理和整改制度,对投入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以及道路、车站等重点区域和从业人员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除雪、救生、安检等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广泛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3.扎实抓好安全生产。道路客运企业要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行为;要组织对春运司乘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强化安全驾驶意识,熟悉运营线路和沿线路况,提高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客运站场附近道路的巡查疏导,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惩治车匪路霸,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要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火车站和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生;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着重对镇(街道)学生班车、包车进行排查,及时查处、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时晚点等突发事件,制定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和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确保预案可执行、有实效。

2.做好恶劣天气防范工作。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和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快速通报机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降低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的影响。

3.增强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及时上报、应对准确、处置果断,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诱发连环事故,妥善安排滞留旅客,尽快恢复交通秩序,把突发事件的影响降到最低。

(五)不断提升春运服务水平

1.完善售票服务方式。道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便捷售票渠道;要进一步加强联网售票服务,同时利用各种技术手段,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维护正常售票秩序;要继续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方便学生、务工人员和边远地区旅客出行。

2.改善旅客出行环境。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提前调整出行安排;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车环境,在重点站场要设立母婴、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专区、医疗服务点和咨询投诉服务台,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

3.深入开展主题服务。要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4.不断强化行风建设。要建立健全春运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及时查处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要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沟通,以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信用记录建设,推动信用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5.营造宣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春运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春运有关政策、客票信息、运力安排、道路通行和服务保障等有关情况,方便社会各界准确了解春运工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优秀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6.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对严重违法失信、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记入行业“黑名单”。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宣传报道信用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推荐诚信典型,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六)切实做好春运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春运期间,各春运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各春运日常工作部门要建立春运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春运信息工作,切实加强春运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应用,并按照春运开始前、春运第一天、前十天、前十五天、春节七天、春运二十天、三十天和四十天等主要节点,及时将主要工作动态、春运安全情况、旅客发送情况等信息报送县春运办。

春运工作结束后, 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含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送县春运办,以便汇总后上报市春运办。

 

 

附件:盘山县2018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山县2018年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亚军    副县长

    副组长:曲家成    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杨  颖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志学    县经信局局长

王远贺    县教育局局长

张达征    县公安局政委

            贾凌义    县人社局局长

            张恩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洪印    县安监局局长

            孙杉杉    县旅游局局长

            张占果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徐  静    县气象局局长

贾  禹    县总工会主席

            王  宇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春山    胡家镇镇长

            王青杰    甜水镇镇长

            刘明伟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震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王天娇    坝墙子镇镇长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曲家成(兼)。县春运办联系电话:3833391,传真:3833391,电子邮箱:psxjtj2008@163.com。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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