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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箱

发布者:李

发布时间:2017-12-28 17:21:37

我的留言:

胡家镇水韵雅居小区一区没人管,家里5年前买的房子,什么费用都交了,电费水费物业费房屋装修保证金有线电视费,买完房子一次没住过,今年装修这些东西都不能用了吗,所有收据都有,就是这个小区怎么没人管理了,房产证也不给办理,请问什么时候给我们解决

留言回复:

胡家镇水韵雅居小区由盘锦振合河蟹水产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开发建设,由于该企业管理混乱,加之2012年企业董事长病故,造成工程烂尾。投诉人所缴的“电费、水费、物业费、房屋装修保证金、有线电视费”,已在五年前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交给了开发商,为投诉人与开发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目前,该企业正在资产清查中,所以房产证暂无法办理。

发布者:杨洪伟

发布时间:2017-05-23 21:03:14

我的留言:

您好:我是沙岭镇一位普通农民,父亲已经年满61周岁,但是还没有领取到新农保的待遇,已经照相申报两次都未发放,老年人养老待遇。

留言回复:

经调查,参加新农保,1956年出生人员(未欠保费的)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了生存认证,并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进行了申报。
办理结果,参加新农保到退休年龄人员镇政府负责向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进行申请,新农保退休金由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负责发放。

发布者:李先生

发布时间:2017-05-16 15:07:40

我的留言:

盘山县胡家镇学校老师大量补课开设晚自习 进行圈钱 很有甚者初三学生还没有升高中就宣传补高中的课希望有关部门管理 进行整治

留言回复:

您好,在收到留言后,盘山县教育局迅速召集相关人员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相关调查。
据调查,暂时没发现有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没有宣传、推荐招生初三学生补习高中的课,也没有歧视学生的现象。
县教育部门将持续关注此问题,如有发现今后出现此类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

发布者:刘昆

发布时间:2017-05-04 16:40:46

我的留言:

你好,我是云南省安宁市的,我祖辈是盘山县的,爷爷在文革前后到了云南,后为两地之间在整个过程就缺少有效联系,现在爷爷也过世了,具体地址及有些什么人都不太清楚了。我想请贵单位帮我核实一下,是不是有这一个地址:辽宁省盘山县棠树林子乡水泉村四组。另外问一下:这个地方是不是田姓、刘姓人家较多?谢谢!
爷爷:刘元兴;奶:田进香(爷爷的妻,东北这边是不是称姥,爷爷到云南时没有跟过来)

留言回复:

经核实,盘山县确有棠树林子乡,但2002年因合乡并镇,盘山县棠树林子乡以合并到沙岭镇,至于田姓、刘姓是否较多目前无法核实。

发布者:购房

发布时间:2017-05-02 09:16:38

我的留言:

我是一名购房者,“府前壹号院”商品房项目由盘锦市工业天成房地产开辟有限公司开辟,河北瑞金制作工程有限公司包工包料承建,2016年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到盘山县的府前壹号院售楼处购房,并交了全款,当时答复2017年10月交房,可是从2016年底至今,楼盘都没有施工,更别说2017年10月就能交工了,网上也有很多新闻在说这个楼盘的消息,包括无手续卖房,我们也多次到盘山县政府咨询,一直没有答复,现在全国都在高压反腐的政策下,你们领导还敢这样欺骗老百姓的血汗钱,希望你们能够尽快解决,不然我们只能逐级上访了,去北京告状,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你以为你们不作为就能蒙混过关吗。

留言回复:

一、基本情况
府前壹号院,建设单位盘锦财富天城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申建恒冠建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1亿。现该工地5栋商品房主体完工,2层门市14栋主体完工,2栋起两层,1栋基础。
二、调查情况
2016年7月住建局建设市场管理监察大队去府前壹号院巡查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府前壹号院办理合法手续。
2016年8月对府前壹号院下达停工通知书,查封该工地。
2017年1月建设市场管理监察大队对府前壹号院售楼处下达通知书,由于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允许自行售楼。
三、办理情况
建议投诉人理性对待,按照正常司法程序办理。

发布者:王女士

发布时间:2017-04-08 16:32:07

我的留言:

县领导:盘山县太平镇水岸名城小区,鼎隆物业收费之后无作为,楼里垃圾遍地 脏水痕迹遍地,多次投诉无果,业主无法忍受。望相关部门重视,给予严重处罚。就这样简直影响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

留言回复:

物业公司表示水岸茗城小区保洁增加人员,提高卫生服务,两天扫一次楼道,每个星期拖两遍地,扶手、单元门两天擦一次,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勤检查,同时也会继续跟踪楼道卫生情况,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望业主监督。

发布者:马先生

发布时间:2017-03-30 14:53:25

我的留言: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农村自己家宅基地的院子里建个小型牛饲料加工厂,需要那些手续?谢谢!

留言回复: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咨询办理小型牛饲料加工厂需要的手续答复如下: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从事饲料生产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到省畜牧兽医局办理饲料生产审批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发布者:王俊

发布时间:2017-03-29 16:18:54

我的留言:

您好,盘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甜水境内张家沟进行治理,张家沟两侧8米之内所有坟墓需迁移,由于历史积累,张家沟大坝两侧坟墓数座,是因为农村没有一处正规的合理的公益性公墓兴建,现在大坝两侧数座坟墓需要迁移,有的从坝头迁到自家地里,有的从大坝迁到小坝,恳请领导能不能在张家沟大坝坡下,种植树木,成立合理合法的公益性公墓,方便老百姓,为盘山县宜居乡村建设添砖加瓦!

留言回复:

“关于在甜水张家沟大坝下成立合法的公益性公墓的建议”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牵涉的政府职能部门就包括规划局、发改局、农经局、国土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公安局、交警、法制办、环保局、民政局和甜水镇人民政府等。
2015年《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县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益性公墓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殡葬管理所,批准建立了三个镇级(沙岭、坝墙子、高升)公益性公墓。成型的墓地但没有被纳入审批的有二家,即甜水(大台子)、得胜。
县民政部门近十年来,一直在努力,县政府也召开过专门会议,局、发改局、国土局、农经局、民政局、政府办、督查室等部门也到过想确定为县级公益性公墓的现场调研过,讨论如何破解难题,。市民政局、市督查室也帮过不少的忙,但占地的土地指标问题始终解决不了。所以说,土地指标就是困扰我们想建镇级(或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最大障碍。
目前县国土部门已将此事上报给上级业务部门,再加上上级政府和领导对此事也十分重视,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有好消息的,我们一起静候佳音。

发布者:许珊珊

发布时间:2017-03-18 11:51:15

我的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陈家镇一名普通村民,在这里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有个亲戚在陈家村的口粮地因修路被占,因为他是五保户,村领导就不把土地补偿款下发给他,土地被占的村民都得到了补偿,只因他是五保户就不给他这个钱,只有他一个人没得到补偿,老人也将近七十了,无儿无女,没啥生活来源。难道五保户的口粮地被国家修路被占就不应该得到土地补偿款吗?

留言回复:

我镇接到转办信件后,镇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信访部门进行调查。
经查,我镇陈家村确实有一名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的耕地在修建外环路时被征占。补偿款未能及时发放的主要原因是该人系五保户,属于政府供养人员,为其发放补偿款应当谨密考虑。
通过咨询土地、民政、农经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查阅相关文件,其中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辽宁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第八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凭《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已取得《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的农村五保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民有权向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反映,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民政部门核准,停止其享受供养待遇,并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二)重新获得稳定的生活来源,或者承包地(山林)、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占用,获得的补偿金额足以长期维持基本生活的”。
镇政府研究决定遵照上述条款执行,将占地补偿款补偿给该五保户,并由陈家村民委员会向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部门核准,停止其享受供养待遇,并核销《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发布者:周

发布时间:2017-03-07 16:31:42

我的留言:

县长您好,我想问一下,个人在农村创办个人小酒厂需要那些审批手续?审批手续多少个工作日能完成手续审批?国家对于个人创业是否有些优惠政策?

留言回复:

您好,白酒生产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六大类“轻工业”下第二类“限制类”中第28项的内容,属于国家限制类产业,需经政府发改部门立项审批。

发布者:郑

发布时间:2017-03-07 16:30:33

我的留言:

县长您好,有一天我从盘山新区人民医院到银龙国际大酒店 500米的距离收费10元,3人同乘,打表显示6元,被告知上车10元起,钱没多少,出租车管理乱象。

留言回复:

盘山县运输管理所已经对投诉人反应的出租车进行调查,由于盘山县区域无出租车公司,该出租车经过协调已经对乘客进行赔礼道歉,并且返还车费。

发布者:张女士

发布时间:2016-04-06 14:58:32

我的留言:

我是沙岭镇一位普通农民。想为家乡建设提出一点建议。建设美丽村庄应与观光旅游为主体,建立以辽河风光带,水,田,林,花为背景,以辽河岸边村屯建设以田园慢生活为文化主线,以运动,休闲,养生为主题,打造集民居度假,自然观光,休闲养老,特设采摘,辽河游船观光等项目,引导辽河两岸村屯发展。带动周边村屯农业经济发展。打造宜游宜居的新农村。

留言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也希望在全县人民的努力下,把盘山县建设的更加美丽富饶,人民安居乐业。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和建议!

发布者:刘先生

发布时间:2016-04-06 14:56:18

我的留言:

您好:
在这里先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查看我这个信件。在这里我要向您反应一个事情。我父亲原本是盘山县吴家乡河务管理所的一名员工,从18岁就在此工作,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合同的说法,就没有签署合同之类的信息,然而到了大约2013-2014年之间,单位突然宣布老员工回家,什么说法都没有,说让走就走。(没有保险,也没有给任何费用)这辞退他们的理由就是把其他事业单位的下岗职工安排到这个单位里,这些年也找了很多单位,控诉无门,没有办法,想在这里请教政府,哪里才能给个说法,从19993年国家才有给上保险这个政策,但是他们没有给交保险,这些年为河务管理所付出了大半辈子的心血,不容易。现在没有什么太多想法,只是想让其原来单位给保险给补上,到老了有个保障。谢谢领导!

留言回复:

刘先生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解决。经过和您的父母座谈了解,您父亲16岁时在苗圃劳动,工作6年后(本人记不清哪年)到吴家乡堤防工作。经调查,吴家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任何有关其参加工作的记录,也没有和水利局、水电站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下岗证。因此,您的父亲无法由其他部门缴纳保险。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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