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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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省、市、县年初制定的河蟹抽检方案,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于3月28日,对我县随机抽检河蟹(扣蟹)样品30个;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于5月15日,6月5日,分两次对全县各镇(街道)随机抽取120个河蟹(扣蟹)样品,委托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没有呋喃唑酮、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检验合格率均为100%,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NY5070-2002》及《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1-2002》(辽海渔质字【2018】60号)标准。
附:1.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样品检验结果登记表(15家30个样品)
2.盘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样品检验结果登记表(60家120个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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